2月11日,五华县公安局依法对利用人卡车载客的李某给予治安拘留10天的处分。
当日下午,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205线岐岭春运执勤时,截获一部从兴宁方向驶来的白色人卡车,该车驾驭室内挤满7人,在货厢内,放有大小不一的椅子,8个人挤坐在上面,货厢前节放有行李袋及其它机械,货厢周围是铁皮固定的,上面用篷布盖住。
因为当日气温比往日高,空气不流转,货厢内气味难闻,厢内的乘客疲惫不堪,该车货厢已锈蚀破损,存在着严峻的安全隐患。
执勤民警耐心肠向乘客批注乘坐该车的危害性,一起组织乘客转运。五华县公安交警大队报请县公安局同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》,给予驾驭人卡车载客的李某治安拘留10天的处分。这是五华县公安局春运以来拘留的第8位司机。